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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次数:2568

为加强正规化建设,提振窗口服务形象,努力打造一流师生服务中心,现就师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着装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第一条  着装管理工作坚持“规范统一、对标一流,厉行节约、归口管理,纳入绩效”等原则。

第二条  师生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按要求统一规范着装,其中:

窗口工作人员、各窗口后台工作人员及师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按《江汉大学师生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明确的着装序列及有关要求统一着装(详见附件)并佩戴工牌(工作证),由师生服务中心负责统一。

物业工作人员应由物业公司按中心着装要求统一购置并规范着装。

有特殊情况不宜着工装的,应由个人申请,入驻单位报审,师生服务中心审批。

第三条 着装按季节和窗口工作实际区分为:春季着装、夏季着装,秋季着装(同春季着装)和冬季着装。通常情况下,每年3月—4月中旬统一着春季着装;每年4月下旬—9月中下旬,应统一着夏季着装,其中,4月下旬—5月上旬和9月中下旬,应根据气温情况调整着装要求;每年9月下旬—11月中旬,应统一着秋季着装;每年11月下旬—来年2月,应统一着冬季着装。各类着装要按规范要求,系统配套、穿着得体、保持整洁,不得私裁乱改、不得混穿乱搭、不得敞衣解袖,不得袒胸露怀,不得损坏师生服务中心良好窗口形象。换装工作应根据季度变换和气温变化等情况统一安排进行,具体由师生服务中心负责。

春(秋)季着装:外着西服套装,内着长袖衬衣,窗口工作人员系蓝色领导(女佩戴丝巾),配套黑色皮鞋、深色(以黑色或深蓝色、藏青色为主,下同)袜子、黑色或深棕色腰带。要求:西装套装不得卷袖口、卷裤腿;衬衣外露纽扣必须扣好,衣襟下摆不得外露,不得卷袖;领带(丝巾)应按规范系打;不系领带或佩戴丝巾时,衬衣衣领处的第一颗纽扣应解开。

夏季着装:上身着长袖或短袖衬衣,窗口工作人员系蓝色领带(女佩戴丝巾),配套黑色皮鞋、深色袜子、黑色或深棕色腰带。要求:领带(丝巾)应按规范系打:不系领带或佩戴丝巾时,衬衣衣领处的第一颗纽扣应解开,女着马甲时应扣好纽扣。

冬季着装:上身着冬大衣,下身着西装长裤,内着长袖衬衣(可配深色V领毛衣)或深色高领毛衣,配套黑色皮鞋、深色袜子、黑色或深棕色腰带。要求:冬大衣的外露纽扣应该扣好,不得卷袖口、卷裤腿;内着衬衣时,窗口工作人员应系蓝色领带(女佩戴丝巾),V领毛衣不得遮蔽衬衣领带和领带结(丝巾);衬衣外露纽扣必须扣好,衣襟下摆不得外露,衬衣不得卷袖;领带(丝巾)应按规范系打;不系领带或佩戴丝巾时,衬衣衣领处第一颗纽扣应解开。原则上,窗口工作人员应着长袖衬衣,系蓝色领带(女佩戴丝巾);非窗口人员内着长袖衬衣时,可不系领带(佩戴丝巾)。

第四条  工装采购要厉行节约,每三年一个周期,由师生服务中心负责。采购的品类、款式、数量、标准及采购方式等,要以经济、适用、美观、大方、符合师生服务中心实际为目标,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各窗口后台工作人员及师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装由师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纳入师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经费。参照市、区及兄弟高校标准,每人总额度原则上控制在4500元左右。

第六条  为维护优质良好的窗口形象,着装要注意维护,不得有明显的污渍破损等情况。工装的清洁维护保养应及时有效,平时的清洁维护保养等由个人负责,因工作原因中造成的损坏确需要维修更换的由师生服务中心负责。

第七条  师生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着装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考核和绩效管理,由师生服务中心负责。

第八条  对于没有按照本规定着装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提醒和整改。两人次以上不按规定着装的个人要进行通报。物业工作人员着装情况要纳入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季度、年度考评。

第九条  本规定相关未尽事宜由师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江汉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着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