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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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师生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次数:2642


第一条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敢于担当,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第二条 服务第一,质量至上。以师生满意为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第三条 依法办事,公正公开。严格依法办事,按要求公开窗口服务事项的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吃、拿、卡、要。 

第四条 举止文明,热情周到。为师生服务时,应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不得推诿搪塞。

第五条 耐心倾听,换位思考。试行首问负责制,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和问题;属于非本窗口服务事项时,应热情引导至相关窗口位置。

第六条 高效服务,保质保量。及时办结服务事项,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第七条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工作人员相互支持配合。

第八条 准时守则,严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脱岗。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办事过程中,不得借故缓办,人为设置障碍。

第九条 着装得体,仪容端庄。衣着整洁、端庄、大方,按要求佩戴工作牌。

第十条 窗口整洁,美观有序。按规定标准配置、摆放办公家具,办公桌面保持整洁,室内严禁吸烟。